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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泰安国际物流产业园海关监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中国物流泰安国际物流产业园海关监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2017-006937-0908-137s1. 招标条件中国物流泰安国际物流

 中国物流泰安国际物流产业园海关监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2017-006937-0908-137s
 
1. 招标条件
中国物流泰安国际物流产业园工程已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泰高项核字【20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物流泰安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关监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物流泰安国际物流产业园海关监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2017-006937-0908-137s
2.2建设地点:山东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海关监管中心,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4.6米,建筑面积2985.4㎡,建筑类别多层办公建筑。
2.4招标范围:海关监管中心,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月2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725929.59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3省外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报名。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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