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全厂消防设施、器材检修维护范围:1.全厂IG-541气体消防系统设备;2.全厂水消防系统设备(不含消防水泵,以泵房内最后一道阀门为界);3.全厂泡沫消防系统设备;4.全厂火灾报警系统设备;5.全厂移动式消防器材;6.全厂常规消防设备;7.全厂无管网系统设备;8.全厂消防应急疏散系统;9.全厂除消防管道外的设备卫生定期清扫等。
本次维保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调试、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质保服务、差旅住宿、风险、税金等全部工程费用,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
1.2招标范围
消防系统设备检修维护项目内容包括: 全厂消防设施、器材检修维护范围:1.全厂IG-541气体消防系统设备;2.全厂水消防系统设备(不含消防水泵,以泵房内最后一道阀门为界);3.全厂泡沫消防系统设备;4.全厂火灾报警系统设备;5.全厂移动式消防器材;6.全厂常规消防设备;7.全厂无管网系统设备;8.全厂消防应急疏散系统;9.全厂除消防管道外的设备卫生定期清扫等。
本次维修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调试、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质保服务、差旅住宿、风险、税金等全部工程费用,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2申请人应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临时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3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大中型企业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2.4申请人具有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
2.5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7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且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材料。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