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南郊监狱/杭州杭新实业有限公司自行采购类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杭州市南郊监狱/杭州杭新实业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内容:
杭州市南郊监狱/杭州杭新实业有限公司自行采购类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单位将根据杭州市南郊监狱/杭州杭新实业有限公司安排承担杭州市南郊监狱/杭州杭新实业有限公司自行采购类项目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法人,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4)注册地在杭州并在萧山区设有办事机构;
(5)在招标单位近二年来内部考评中无不良记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明(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 2017 年 9 月 6 日至2017 年 9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16 时,报名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