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拟建的呼伦湖生态与环境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已由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规模:对呼伦湖生态与环境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实施阶段进行造价咨询服务。
2. 项目实施地点:扎赉诺尔区。
3.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4.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投资额约5500万元)。
6. 招标控制价:3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工程造价风险的能力。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不得分别对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他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投标单位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配备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6日09时30分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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