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造林地点:江边乡挨村村委会、宁就村委会、江边乡干田村委会、江边局洛那林场。
2、采购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采购内容: 人工造林12000亩。
2.2根据造林地块分布情况,为方便项目资金管理和施工管理,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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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号 |
造林面积 |
造林树种 |
计划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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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小班 |
3194亩 |
板栗 |
1710355.06元 |
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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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号 |
造林面积 |
造林树种 |
计划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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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7小班 |
3074亩 |
板栗 |
1646096.26元 |
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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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号 |
造林面积 |
造林树种 |
计划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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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0小班、77-80小班 |
3025亩 |
板栗+7白枪杆+3云南松 |
1535941.99元 |
第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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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号 |
造林面积 |
造林树种 |
计划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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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6小班、81-83小班 |
2707亩 |
板栗+7白枪杆+3云南松 |
1321846.69元 |
3.工期要求:经济林(板栗):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10日完成;
防护林(白枪杆、云南松):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要求投标人主要以造林为主的绿化公司均可报名。每家公司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因造林季节性强,时间紧迫,故一家公司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即中第一标者就不能再中以后标段,以此类推。
2、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满足:
(1)本工程为全额垫资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财务状况良好,造林所需苗木由承包方按设计种植所需株数自行购买、运输,但购买苗木必须在甲方种苗站的监控下向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和苗木经营许可证的育苗者购买,并向甲方如实提供所购苗木数量。所购苗木必须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
(2)投标人应作出以下承诺:a、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b、无不良记录;c、具备独立履行合同和规定的能力;d、服从管理。
(3)项目实施者必须亲自组织实施,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4)承诺每年对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
(5)投标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熟悉作业设计和图纸,能严格按设计要求及合同施工。
(6)投标人须具备近两年承包造林面积1000亩以上,市级(含)以上检查验收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造林和管理经验;提供类似工程的资信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检查验收证明、文件等)。
3、现场勘察由发包方提供各标段作业设计图,投标方自行勘察,时间自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省外企业需有入滇备案证。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7 日至2017年 9月13 日(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标段,售后不退。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联系人:李世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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