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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陈吴乡谷圭-后坡村通村公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陈吴乡谷圭-后坡村通村公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竞

 受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陈吴乡谷圭-后坡村通村公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竞谈。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洛宁县陈吴乡谷圭-后坡村通村公路工程
1.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8-23-1号
1.3项目地点:洛宁县陈吴乡;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预算金额:737548元;
1.6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土方开挖回填、路面基层、砼路面、路面锯缝、路面养生等施工。
1.7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说明)。
1.8工 期:30日历天;
1.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谈判人资格要求
2.1 谈判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2 谈判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08月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社保明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4 拟派项目班子(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需具有岗位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08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明细;
2.5 谈判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期间内,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2.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以上资料需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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