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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5线涩北至察尔汗段公路工程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7-09-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1    
核心提示:国道215线涩北至察尔汗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1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

 国道215线涩北至察尔汗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1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7]96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海西州格尔木市涩北,整治利用国道315线31.4公里后偏向东南,沿盐湖集团规划范围以外北侧布设,至K118处靠近柳格高速公路,沿高速公路西侧向南至K152+890处设桥上跨铁路,后完全利用发展大道下穿柳格高速公路至察尔汗,与现有国道215线顺接。
路线经察尔汗盐湖,穿盐田区域,部分路段跨输气管道及跨铁路。
路线全长162.5公里,其中新建130.5公里,整治利用31.4公里,完全利用0.6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新建段路基宽度采用10米,利用段路基维持原路基宽度不变,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全线设大桥、中桥、小桥、涵洞等,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选取本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服务于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服务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期间内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1)服务于项目管理办公室,配合完成标段范围内现场管理工作,主要包含现场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配合完成各类管理文件的编制与完善工作;配合完成交竣工验收工作和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2)负责标段范围内施工技术服务,主要包含设计文件及各类方案的审查、原材料检测、桥梁检测、配合比验证、技术业务培训及考核等相关技术咨询;
(3)完成项目管理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1.3 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1.3.1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划分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桩号 路线长度(km)
1 国道215线涩北至察尔汗段公路工程 SCJSFW-1 K0+000~ K162+684.373
(含断链及完全利用段) 162.5
1.3.2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预计50个月,其中项目前期(含施工准备期)约1个月,施工工期约2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最低资质要求: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2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3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公路专业)。
2.2 最低业绩要求:
1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国省道干线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含检测、技术咨询)工作;
2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国省道干线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2.3 最低财务要求:同时满足:
① 投标人在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0。
② 投标人在2014年、2015年、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公路专业)资质;
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且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2.6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2.7 投标人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
2.8本招标范围内施工承包人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威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海南天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公路工程建设总公司;施工监理单位为青海省交通工程监理处;设计单位为: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述单位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单位,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最低资质要求中所列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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