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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崇仁路、丰安路道路工程PPP项目经理部电缆线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次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崇仁路、丰安路道路工程PPP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

 本次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崇仁路、丰安路道路工程PPP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荆门PPP项目位于湖北省荆门市。崇仁路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为城市主干路;丰安路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毅勇大道,东至精忠大道,其中崇仁路道路全长约1730米,道路标准路幅宽40米;丰安路道路全长约2010米,道路标准路幅宽24米。两条道路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管廊、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附属工程。两条道路均为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路网规划建设的一部分,它的建设对于满足企业落户的需要,丰富完善企业及厂区之间的内部联系,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12]24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1《招标物资一览表》。
3.2 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因质量原因被铁路总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8、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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