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天山镇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天山镇派出所建设项目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阿鲁科尔沁旗发展和改革局以赤发改投字【2016】787号文件及阿发改发【2016】2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约170万元、其余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天山镇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
1.2
1.3计划投资额:1996018.00元。
1.4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952㎡,其中办公用房198㎡,业务用房495㎡,辅助用房259㎡。
1.5招标范围:土建、装修、采暖、给排水、电气及配套室外管网等图纸标注的所有内容。
1.6质量等级:合 格
1.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2份:
3.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3.3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3.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3.5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3条3.2—3.5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上午 08:30—11:30 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
4.2报名(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
5.2 资格复核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6.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复核者,请于2017年9月9日至2017年9月13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到赤峰市新城区市政府西侧财富大厦A座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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