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及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投入本项目的成员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或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如果报名单位为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则集团公司应出具其为集团公司唯一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的授权书,其他子公司不得参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报名请提交<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三证合一企业无须提供上述2/3两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9:00分至2017年9月11日下午4点: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