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谈话室监控存储系统(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7-07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一 谈话办案系统 详见采购文件
1-1 谈话室视频系统 1套
1-1-1 室内动头摄像机 7台
1-1-2 室内温湿度半球摄像机 7台
1-1-3 温湿度传感器 7台
1-1-4 室内半球摄像机 14台
1-1-5 拾音器 7台
1-2 控制室
1-2-1 视频系统 1套
1-2-1-1 室内半球摄像机 2台
1-2-1-2 控制键盘 1台
1-2-1-3 管理电脑 2台
1-2-1-4 四画面合一 7台
1-2-1-5 系统平台 1套
1-2-1-6 视频云存储管理服务器 2台
1-2-1-7 视频云存储存储主机 2台
1-2-1-8 企业级硬盘 32块
1-2-1-9 超窄边拼接大屏 4台
1-2-1-10 解码器 1台
1-2-2 门禁系统 1套
1-2-2-1 双门门禁控制器 1台
1-2-2-2 指纹读卡机 2台
1-2-2-3 开门按钮 2只
1-2-2-4 磁力锁LZ支架 4只
1-2-2-5 双门磁力锁(断电开锁) 2只
1-2-3 网络系统 1套
1-2-3-1 核心交换机 1台
二 隐蔽系统
2-1 布线系统 1套
2-2 槽管系统 1套
三 机房
3-1 中心机房装饰 1套
3-2 机房电气 1套
3-3 机房设备 1套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92.923017万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