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汉智慧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小军西路(川江池二路-两军西路)给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THYJK-GC-2017-033
(二)项目名称:小军西路(川江池二路-两军西路)给水工程
(三)采购预算:79.352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小军西路(川江池二路-两军西路)给水工程施工。详细技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内容。
第1包:
⑴项目包编号:1
⑵项目包名称:小军西路(川江池二路-两军西路)给水工程
⑶类别:工程
⑷用途:施工
⑸数量:1(批)工期:30(日历天)
⑹简要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第3章内容
⑺采购预算:79.3527万元
⑻工期:30(日历天)
⑼质保期:2(年)
⑽其他: 无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2017年5月、6月、7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局出具);
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8月-2017年8月(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各一个,提供施工合同;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
9、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2014年8月-2017年8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