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奉贤区奉城镇兰博路东门港桥奉海公路协新路洪运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预算编号:18-17-z939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奉贤区奉城镇兰博路(东门港桥-奉海公路、协新路-洪运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详见招标文件)(2)预算金额:49.98万元
7、采购预算金额:4998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4998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
★合格供应商必须于2017-09-0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9-12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