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自行录用保安人员备案证书;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2-20170831-510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17-10312)
3、预算编号:02-17-10052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服务范围:1)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合肥路398号)2)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马当路349号)3)淮海中路街道综治中心(马当路440号)4)淮海中路街道阳光之家(马当路357弄8号3楼)5)淮海街道顺昌日托所(顺昌路419弄2-3号)6)长者照顾之家: 1-3楼 街道长者照顾之家服务区域7)街道网格中心工作站合肥路215号3楼c区 网格中心东部工作站东台路279号604室 网格中心西部工作站复兴中路369号 网格中心新天地工作站8)枊林路118号党员服务中心:马当菜场4F办公室 (2)人员配备:34人.(3)服务期限:一年。
5、交付地址:按合同约定
6、交付日期:按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2680000.00元(国库资金:26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