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的委托,对龙江银行仓储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批)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仓储管理服务项目
2.2服务期:服务期2年(以1+1的形式签订);
2.3服务内容:仓储管理服务;
2.4服务地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入围家数:4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净资产超过2000(含)万元;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已在黑龙江省内为银行开展粮食类大宗商品监管服务活动两年以上,具备在中标后1个月内在20户监管库点开展服务的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到检查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招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