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餐厅服务外包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餐厅服务外包(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7HYZX0832
三、采购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1数量:1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2服务期:产业园餐厅正式运营之日起1年;
3.3服务地点:长春市净月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诺睿德广场9号楼5-6层;
3.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92万元;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餐饮相关内容),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2供应商须提供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5.3供应商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本年度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内容包括企业及企业法人);
5.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17年9月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