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院航空摄影测量无人机、航测系统及处理软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勘察院航空摄影测量无人机、航测系统及处理软件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项目编
2.项目概况
包钢西创勘察测绘研究院委托我公司对航空摄影测量无人机、航测系统及处理软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包括固定翼航空摄影测量无人机、全数字智能航空遥感影像数据处理软件及线画数据处理软件,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150万元,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投标保证金15000元;验收测试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等均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和及时的售后服务能力。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必须为无人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具有近年内(2014年-2016年)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21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
开户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
开户
账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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