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镇区新建热源项目勘察(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镇区新建热源项目已由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文件新右政字[2017]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右旗城市建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新建热源项目进行勘察
2.2工程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招标控制价:28万元。
2.5成果提交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08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镇区新建热源项目勘察(二次) | 1 | 5,600.00 | 05124101040018233-0000000008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办理汇款业务遇到问题请咨询新右旗农业银行营业部主管宝娃,电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