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服务名称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协议服务期 |
A |
监理服务 |
2家 |
2年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b)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c) 已在东莞市领取《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且在《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备案资质为: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d)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e)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f)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g)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8:30至2017年09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