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新区净水厂配套供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新区净水厂配套供电工程,经呼发改投字[2012]827号、 呼发改投字[2013]565号、 呼开规函[2016]31号、 呼开管发[2016]14号、 呼发改审批投字[2016]67号、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118号文件批准建设,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组织实施,委托内蒙古丰立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新区净水厂配套供电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沙尔沁净水厂工程变配电间一座
招标内容:KYN28-12高压柜14面,直流屏一套,微机综保系统一套,630KVA干式变压器两台的供货以及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由投标单位完成供电报装、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直至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
计划投资:约290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二、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装电力设施四级(含以上)并且承修电力设施四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装电力设施四级(含以上)并且承修电力设施四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3、拟派建造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效期内);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除外);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除外);
(6)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
(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有效期内);
(9)企业开户许可证;
3. 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09月15日至2017年0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
七、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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