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下属13个派出所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委托,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下属13个派出所物业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下属13个派出所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RSGS-JN-2017-04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津南分局下属13个派出所物业服务。2.本项目不接受外资或外资参股企业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物业管理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006 |
三、项目预算
2006.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持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的,其证书上标明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或其天津分公司);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两个年度任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上一个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经营所在地或津南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9-08 到 2017-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