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为泰安市黄前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黄前中学。
2.3建设规模:该工程共四层。层高均为3.9米,闷顶层层高3.6米,建筑总高度16.95米。室内外高差0.45米。占地面积约7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2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8监理费最高限价为: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3人员条件: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