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魏家峁煤电一体化电厂一期工程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境内,距准格尔旗政府约50公里,准格尔旗位于鄂尔多斯市东南部,距离呼和浩特170公里。本期工程建设2×660MW级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一期2×660MW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生产区域道路、北门进厂道路及办公楼前道路修缮工程施工,道路修缮面积约28488平方米,在原混凝土路面上铺设9cm厚沥青混凝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1.3 工期和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总工期60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书面通知为准(本工程不考虑冬季施工)。
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之日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已施工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