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
项目预估规模:2017-2018年直流配电柜采购196台,最终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招标货物的名称:直流配电柜
数量:详见项目预估规模。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招标货物的名称:直流配电柜
数量:详见项目预估规模。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北京。
1.3本项目直流配电柜按如下规格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
典配1(600*600*2200mm)10240元/套;典配2(600*400*2200mm)9800元/套;典配3(600*300*2200mm)9020元/套;典配4(800*600*2200mm)11480元/套;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275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或其他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泰尔认证中心(即泰尔实验室)或信息产业通信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附完整检测报告);
以上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4年以来直流配电柜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所投产品具有不多于6个项目业绩(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内订单)合计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含税);
(2)投标人须将单项合同规模最高的6个合同信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至《同类项目情况表》。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3)评标当日,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应保证在4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年(2014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9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营业范围。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彩色扫描件;
(3)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4)投标人须在服务地有驻地或分支机构(提供驻地或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投标人)。如投标人在北京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在中标后20日内在北京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备的备品备件库,备件库地址需在北京。投标人须提供签字盖章的备品备件清单,并随时接受招标人实地检查。如果尚未在北京设立备件库的,须在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设立北京地区备品备件库,若逾期未设立,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若合同已签定,则合同自动终止。
(6)整机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48个月,提供保修期承诺书;
(7)投标样品要求:
1.投标厂家需提交样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样品要求如下:
1)直流配电柜(黑色)1台(配置详见投标一览表典配1);
2)所有样品均不得有任何表明投标人信息的标识。
2.投标人须依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样品(附带游标卡尺及门板拆卸工具),如样品与应答不符,以实际样品为准。
3.如样品不满足技术规范书中“不可偏离”项,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8)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均应为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9)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2014年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9月11日09时00分至2017年09月18日16时30分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联系人:李世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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