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
1. 招标条件
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2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敖汉旗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二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敖汉旗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二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是省道210线突泉至朝阳公路中的一段,是自治区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赤峰市东部地区南北沟通联系的便捷通道。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赤峰市敖汉旗与翁牛特旗交界处高日罕乡,顺接拟规划建设的省道210线巴拉奇如德至高日罕段公路,经东坤头岭、长胜镇、双井乡,终点止于敖汉旗羊场南,顺接省道210线羊场至新惠段公路。路线全长约48.7公里,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LDFW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1)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 (2)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森林资源的勘察; (3)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估算,国有林场用地范围内林地、林木补偿费按政府制定补偿标准的估算报告; (4)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林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