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16年牙克石市重点区域亮化照明工程(楼体装饰)六、七标段经牙克石市人民政府以牙政字【2016】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牙克石市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六标段:国贸家具、B3温州城、B2#楼温州城;七标段:工商银行、蓝星市场、南方商贸。
2.3监理服务周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2016年牙克石市重点区域亮化照明工程(楼体装饰)六、七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4.178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3日9时00分开标现场核对报名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报名的,视为投标无效,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