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是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的独资直属企业,注册资金8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设备租赁等。
信息公司的首要任务是承担集团公司容灾中心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依托公司集约化的信息化管理机制和运维服务体系,发挥信息化企业的资源优势,协同集团公司信息化发展,开展信息化服务。信息公司成长于华能的土壤,以丰富行业经验为抓手,成熟于企业内部,回馈于华能集团。公司致力于以电力、热力市场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客户关系管理及服务为核心,依靠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借用互联网渠道优势,形成统一的基于电子商务、营销管理的信息化支撑体系,构建电力、热力能源服务平台,创立华能能源服务第一品牌为目标。
华能山东公司已经建立起一级部署两级应用的在线经营分析系统,包括的内容有:指标管理;公司、电厂两级主题分析和综合统计;数据的跨系统跨专业的整合(已整合ERP系统、实时监管系统、公司综合统计系统数据);公司、电厂两级在线经营分析等内容。目前系统已经覆盖本部8个部门、山东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48家、用户数2916。分析主题数量206个,报表模板数量222个、覆盖7年数据量。
山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直承担着山东公司在线经营分析系统的运维,鉴于人力资源有限,现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技术服务,启动华能山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经营分析系统2017-2018年技术服务采购的招标工作。
对以上各项内容的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3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运维团队,具备系统集成、数据分析、信息展现等解决方案设计与实施能力。
2.4 投标人必须熟悉招标人业务特点。
2.5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6 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7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12日08:00时起至2017年9月14日17:00时止,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