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JS171183-01WZ-02WZ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2招标内容: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徐州东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信息设备、机房专用空调招标(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系统(含软件)须通过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路局组织的产品评审鉴定(提供鉴定评审意见),符合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含原铁道部适行技术标准)。
②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③投标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铁总科技〔2014〕201号文件规定,通过CRCC认证。
①投标设备必须能接入动车段现用动车组管理信息系统。
②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③投标设备不得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非自有产品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供货承诺书或授权书);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
④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①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③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7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设备无专利纠纷。
①投标设备组成涉及进口的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报关单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②法定代表人为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③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投标物资须具有CRAA须具备认证证书。
③制冷量≤24.36kW以下的投标物资必须获得国家3C认证。
①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亏损)。代理商为新注册公司的提供生产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②投标人注册资金: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其代理品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须满足生产商单独投标时所要求的注册资金要求。。
①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由有资质的省部级及以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
③投标物资须为生厂商已定型产品(技术参数表须生产商盖章确认)。
④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地级以上城市(含地级)设有投标产品的分支机构或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提供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中须体现出投标产品售后服务营业范围),维护中心位置须满足技术规格书对维护的时间要求。
①不同规格型号的机房专用空调须为同一品牌。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③同一包件中,生产商或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投标物资生产商的唯一授权。
④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许可、认证、业绩证明文件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表》 到 苏北铁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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