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牙克石农村商业银行豪德商贸城营业网点装修工程施工已由牙克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件以牙农信发 (2017)1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农商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三层,468㎡。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修协会核发的室内装饰企业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必须拟派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资格预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投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的名称相符(投标单位必须以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只按汇款单上的企业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人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请于2017年09月13日至 2017年0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