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供用电稽查(局)分公司生产用房空调及通风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已批准,内蒙古电力供用电稽查(局)分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合格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参与施工单位”)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供用电稽查(局)分公司生产用房空调及通风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单位:
2.3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东二环
3.磋商范围
内蒙古电力供用电稽查(局)分公司生产用房空调及通风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呼和浩特市东二环锦锈福源 C区 23 号楼104号商业4层及105号商业3层、4层 房屋。办公部分总建筑面积:1895.46平方米;地上第3层,地上第 4 层;建筑高度 19.8 米。本次磋商范围为生产用房空调及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任本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及安全考核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1职业健康认证证书;
(5)近三年完成的类似施工业绩;
(6)具有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以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的审查所需资料的原件为依据,提供的审查所需资料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
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9月14日至09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