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
二、招标单位: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编号:
五、招标标段名称:工业电视系统改造集中采购
六、招标内容: 华电福建公司所属棉花滩、万安溪、西门、池潭电站和南盘石、双口渡大坝等6套工业电视系统改造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包括旧工业电视系统设备拆除。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工程概况
7.1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永安市、泰宁县、宁德市。
7.2项目进展
项目已经获得华电集团公司批复。
八、资金来源:本工程采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
九、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9.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9.2 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9.3 投标人应有投标产品原厂商提供的授权书。
9.4 投标人应具备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9.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5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所设计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如曾在华电集团范围内承接项目,应没有将项目进行私自分包、转包或严重违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9.6 投标人应具有相同类型业绩三家以上。
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2017 年9月19日 16点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