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编号 |
1 |
2017-2018年度1-4号机组运行管理承包项目 |
包括但不限于四台机组及其附属系统的运行监护、运行操作、运行管理等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CHDTDZ102/16-QT-0501 |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1-4号机组运行管理承包项目
2、工程规模: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现有4台180MW 9E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机组于2005年投入运行。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工程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钱公路1328号。
5、工程期限:
见技术规范书。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应在4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 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类)资质,同时具有省部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认证证明。
3.投标人具有9E或9F燃机及以上机组设备运行维护业绩或运行技术指导等相关业绩,近5年业绩不少于5项,且运行中未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产生重大的合同纠纷。
5.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无不良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后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9月15日--9月20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5日 - 2017年9月20日17:00时整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售价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人民币元) |
2017-2018年度1-4号机组运行管理承包项目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