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
1.1.1 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江苏省如东县八仙角海域,离岸23km,海域东西长约10km,南北宽约8km,规划面积约为82km2。
1.2 工程概况:
1.2.1 如东海上风电场南、北区共有23台风机受潮水影响运维船无法全天候靠泊风机位。18#、19#、26#、27#、33#、37#、38#、42#、48#等9台在每天海水低潮位时船舶无法靠泊风机位(受影响时间较短)。20#、28#、29#、30#、31#、32#、34#、35#、36#、43#、44#、45#、46#、47#等14台只能在每天海水高潮位时船舶可以靠泊风机位(受影响时间较长),其中29#、30#、44#、45#、46#、47#等6个机位仅在每天最高潮位前后2-3小时具备船舶靠泊条件,其余大部分时间风机位周边均处于露滩状态。
为了保证现场露滩风机位的巡检维护工作可达性,因此申请耐用、可靠的现场转运人员和设备用途的水陆两用全地形通过功能运输工具辆。该运输工具辆需要在不同的应用之间可实现快速和便捷的转换。
1.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根据技术规范对华能如东海上风电场水陆两栖运输工具进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交货期为30天。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品牌)代理授权或经销商证书(如制造商及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不接收代理商报名;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如有两家或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代理商报名)。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须具有环保体系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2.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的3个销售业绩证明。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24日9:00时起至2017年11月29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1062元/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