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总体院、基础工程设计(第Ⅰ标段)招标公告
2017-09-15
招标编号:GXXMGL-ZB-(06)201755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第1标段的工作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总体院、基础工程设计(第Ⅰ标段)
2. 建设单位:
3. 建设地点:广西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5. 项目规模:主要建设规模为24万Nm3/h O2空分、64.4 万Nm3/h (CO+H2)煤气化、净化及CO分离、100万吨/年甲醇、20万吨/年乙二醇、50万吨/年醋酸、2.25万吨/年硫回收等装置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
6. 主要工艺装置: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以煤炭为原料,生产100万吨/年甲醇,20 万吨/年乙二醇、50万吨醋酸,由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CO 变换装置、净化装置、合成气分离装置、硫磺回收装置、甲醇合成精馏装置、醋酸装置、乙二醇装置等工艺装置,以及及与其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全厂性设施等。
二、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一)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广西华谊工业气体岛项目基础设计拟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仅针对第Ⅰ标段(含总体院)进行招标。
1. 第Ⅰ标段: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总体院及除第Ⅱ、Ⅲ、Ⅳ标段外的变换、净化、合成、精馏、CO深冷分离、PSA制氢、硫回收、公辅工程等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总体院及变换、净化、合成、精馏、CO深冷分离、PSA制氢、硫回收、公辅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相关技术服务以及装置院遗漏内容等。详细内容如下:
(1) 广西华谊工业气体岛项目总体院。
①确定广西华谊工业气体岛项目总体院,总体院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承担项目拿总管理工作。
②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总体院需协助招标人编制空分装置BOO的招标文件,并参与空分装置的招标谈判,相关审查等工作。
(2)变换、净化、合成、精馏、CO深冷分离、PSA制氢、硫回收、公辅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
①采用耐硫变换和低温甲醇洗工艺,满足100万吨/年甲醇(折纯)产能及预留100万吨/年甲醇(折纯)产能对煤气净化装置的要求。
②气体分离装置采用CO深冷分离及PSA制氢工艺,满足20万吨乙二醇及50万吨醋酸用气的需求。PSA制氢装置能力按产品氢10万Nm3/h设计。
③硫回收装置,尾气达标排放。
④其他。年产甲醇100万吨(折纯)装置的合成气压缩(采用蒸汽透平驱动)、甲醇合成、氢回收、甲醇精馏等单元。
⑤甲醇、醋酸装置的中间罐区及产品罐区
⑥项目中的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水、电、蒸汽、道路、厂外工程、给排水、厂内外煤储运(原料煤接口为气化缓冲仓进口)、综合楼、中控室等的基础工程设计。
2. 第Ⅱ标段:广西华谊工业气体岛项目气化装置基础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气化装置包括制粉及干燥、煤粉输送及进料、气化、灰水处理等单元。基础工程设计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范围为气化装置界区外1米,其中原料煤接口为气化缓冲仓进口,电气、仪表、电信的设计范围为配电室配电柜、现场机柜室控制柜的上桩头。
3. 第Ⅲ标段:广西华谊工业气体岛项目乙二醇装置基础工程设计,范围是装置界区外1米,含乙二醇中间罐区,其中电气、仪表、电信的设计范围为配电室配电柜、现场机柜室控制柜的上桩头。
4. 第Ⅳ标段:广西华谊工业气体岛项目醋酸装置基础工程设计,范围是装置界区外1米,其中电气、仪表、电信的设计范围为配电室配电柜、现场机柜室控制柜的上桩头。
(二) 招标要求
1. 第Ⅰ标段计划工期
广西华谊工业气体岛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第1标段)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40天。
2. 质量标准:投标人将按照设计工作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总体设计和投标范围内的基础设计工作,基础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8)、《石油化工工厂工厂基础设计内容规定》(SHSG-054-2012)和其附录的要求进行编制,同时增加“技术经济”、“智能工厂”章节,并满足招标人对基础设计深度补充说明。概算编制参照《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三、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 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已取得最新版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二)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三)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四) 具有承担与本项目相同或大于本项目规模的主体工程设计的相关业绩;
(五)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资信等级,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近5年内无工程设计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六)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七)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九) 在国内有成功建设运营的多套100万吨/年及以上煤制甲醇项目或同等规模的煤化工装置总体院业绩,并且要有变换、净化、合成等装置院或多个装置的业绩及基础设计、详细设计或EPC总承包的业绩,具有粉煤气化设计经验的优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用户报告、证明或获奖证书(若有),报名时业绩汇总表需按照附表一格式填写。若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将不接受投标。
(十)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且具有担任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负责人的业绩及工作经历,并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