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网福银高速公路南平市塔前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14
开标时间:2017-10-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814万元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2.2 项目规模
2.2.1国高网福银高速公路南平市塔前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项目,项目概算约12814.27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307.9054万元)。项目位于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为福银高速公路恢复建设的互通项目,互通与县道X803相接,共设6条匝道,互通主线长1.59公里,A~E匝道及F连接线长约4.3公里,并设置一处匝道收费站。该互通部分土石方工程、D匝道桥下部结构工程已于2004年在福银高速公路通车时完成施工。
本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标准,互通主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米;A~E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F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大(中、小)桥采用1/100。除D匝道桥沿用原设计技术标准外,其余工程技术指标按部颁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本项目共设1 个合同包。本项目实行代建+监理的管理模式,施工单位必须服从代建单位的管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2.3.1 工程施工:施工计划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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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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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网福银高速公路南平市塔前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项目 |
南平市塔前镇福银高速公路(K182+600~K184+180) |
互通主线长1.59公里,A~E匝道及F连接线长约4.3公里 |
包括新建互通匝道、连接线及收费站等附属设施。项目主要含公路立交、收费站及连接线工程(包括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环保、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个月 |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在国内独立成功完成过一个合同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项目。
B.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在国内独立成功完成过一个合同且合同金额在2亿及以上(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暂列金额)的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项目。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级及以下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发布2016年度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施工企业(信用考核结果仅适用于高速公路路基类的),业绩资料不必提交。
(6)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本次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 参与本项目施工投标的投标人若与本项目代建+监理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或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的,则不得被推举为本项目施工投标中标候选人。
3.5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发布2016年度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施工企业(信用考核结果仅适用于高速公路路基类的),其业绩资料不做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