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所属启东风电场、如东风电场免爬器采购招标公告
2017-09-15
招标编号:HNZB2017-09-06059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所属启东风电场、如东风电场免爬器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启东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启东市寅兴垦区,336省道最东端,分一、二期工程,共装机185.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期为61台东方电气FD77型1.5MW风力发电机组,二期为47台上海电气2.0MW风力发电机组。
华能如东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洋口镇,一期工程,共装机48兆瓦风力发电机组,为24台海装2.0MW风力发电机组。
1.2招标范围:
本次为华能启东风电场25台免爬器、华能如东风电场12台免爬器,共37台免爬器的进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供货期为6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3 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应为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能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2.2 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免爬器的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主要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15日9:00起至2017年9月1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