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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供电局本部车辆年审外委项目[0002200000020879]-重新报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惠州供电局本部车辆年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第2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惠州供电局

惠州供电局本部车辆年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第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惠州供电局本部车辆年审外委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惠州供电局本部车辆年审外委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0879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惠州供电局

1.9.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到期前惠州供电局未有新的招标结果,适用时间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并签订新的合同前。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若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要求使用其招标结果的,本次招标结果的相应业务类别提前终止。

2.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为惠州供电局本部约400台车提供年审业务代办服务。

2.2标段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30 style='margin-left:-31.0pt;border-collapse:collapse'>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预测金额

(万元)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标段一

车辆租赁

标包1

车辆租赁

26

100

100

 

(1)上述项目预测金额仅为各单位需求预测情况的估算值,具体采购金额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需求。

2)本项目选取4名中标单位,按30%:26%:24%:20%分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69 style='margin-left:.4pt;border-collapse:collapse'>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或广东电网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

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车辆事务代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完成供应商登记

在本公告发布2天内尽快完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登录网址:)(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

4.2数字证书办理

数字证书的主要用途是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

4.3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9月23日17时00分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

4.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2报名时需在电子商务系统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投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支付标书费,并将统一开具标书费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请正确填写开票信息。

注:支付标书费请务必从公司基本账号支出,并备注公司所报项目名称,支付后请把电子回单上传至电子商务系统并同时将电子回单发送至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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