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第三、五、六标段项目经理部计划采购一批块石用于工程建设,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标段工程建设范围为惠济区与金水区界至连霍高速河段(桩号36+085至42+400),全长6.315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挖护砌6.315km;修建亲水平台12.6km(左右岸);修建各类配套建筑物10座,其中:新建排水涵管8座、重建倒虹吸1座、重建桥梁1座;桥梁防护3座;开挖贾鲁湖湿地水面37.66万㎡;两岸修建堤顶道路总长12.6km;蓝线内滨水景观建设等。
第五标段工程建设范围为农科所桥至陇海铁路桥河段(桩号66+700至78+100),全长11.4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挖护砌11.4km,新建液压升降坝2座,重建排水涵闸5座,重建桥梁3座,公路及铁路桥防护5座,修建亲水平台22.8km(左右岸),防汛道路左岸18.74km、右岸10.14km,以及蓝线内滨水景观营造工程等。
第六标段工程建设范围为陇海铁路桥至大王庄弯道(桩号78+100至91+200),全长13.1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挖13.1km,重建桥梁4座,弯道险工护砌2处(1.1km)防汛道路右岸13.1km。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第三、五、六标段项目块石。
3、采购数量:140000吨。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1 |
块石 直径15-30cm 140000吨 |
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伍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块石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2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附合同扫描件)。
1.3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4日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