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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供电局DICP功能深化和OMS功能建设重新招标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汕头供电局DICP功能深化和OMS功能建设重新招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汕头供电局DICP功能深化和OMS功能建设重新招标(项目名称)

汕头供电局DICP功能深化和OMS功能建设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汕头供电局DICP功能深化和OMS功能建设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头市    

2.2建设规模:汕头供电局建设一套OMS系统及对现有DICP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3计划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 结算方式:采用固定金额报价,按中标价结算,不予调整。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肆级或以上资质(注: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修改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仍可继续使用);

(3) 须提供投标所用关键设备/产品(防火墙、物理隔离装置、数据库等)的原厂商对本工程的有效投标授权原件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4) 须提供确保本次投标中所有产品(含第三方硬件、软件)均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承诺函;

(5)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标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方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9月21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9月26日17时00分00秒,登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账号:91060154800005106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工,020-37816396

招标业务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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