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新建存放危废库房约800m2、可研报告编制、场地清理拆除、勘查、设计(含消防设施设计)、地基处理、采购、安装、土建施工(含装修、装饰)、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办理、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环保验收、标识牌、垃圾清运(垃圾清运必须找有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文明施工、脚手架搭拆、消防验收证办理等为保证库房能被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工作。
2.2 工程范围
选址范围内,为实现工程目的所需要开展的一切工作均属于本项目的工程范围,包括文明生产及垃圾的运输处置等工作。
2.3 工期要求
接中标通知后,一周内提交可研报告,20日内提交经审批的施工图,1个月内具备现场施工条件;接招标人电话通知后,中标人的材料、工器具、人员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现场。施工工期: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独立完成的1000平米及以上企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相关报告、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 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6 投标人在近5年(2012年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7 投标人在近5年(2012年至今)内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3.8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9 本工程范围内的填料施工、高空作业以及脚手架搭设等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施工内容可在国家相关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分包,分包商应具备相应资质并经招标人认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无廉政问题发生。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于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如下操作:
4.2 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
①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将上述资料递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