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粤江公司新建港口码头工程可行性及工程勘察委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日 期:2017年9月21日
1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邀请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韶关发电厂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厂区南临北江,东面以京广铁路线为界,北距曲江区约23km,韶关市37km。厂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
2.2招标范围:
现拟于电厂南侧水域,北江北岸建设年吞吐量约200万吨散货码头及配套设施(包括煤炭接卸、运输系统及相应设施),码头平台与后方陆域通过引桥连接。现对该工程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勘察、测量工作进行招标。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述资质:
1)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
2)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甲级资质。
(3)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作废标处理。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有2000吨级以上的散货内河码头勘查设计业绩,且未发现重大问题。
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工作范围内容等,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递交合格的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特别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资料,和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另行通知
2)发售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