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15〕284号”和交通运输部“交水函〔2015〕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湖南省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船舶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概况
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建设湘江衡阳蒸水河口~株洲枢纽154公里二级航道,在大源渡航电枢纽和株洲航电枢纽各新建2000吨级二线船闸1座,建设跨船闸桥梁2座、鱼道2座、衡阳水上服务区,按一类航道维护标准建设朱亭、衡山、衡阳3处航道站,按2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对4座桥梁进行防撞加固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所包括的28m趸船、45m趸船、60m趸船、25m航道工作艇(总功率220kW)、25m航道执法艇(总功率352kW)、15m快艇(总功率150kW)、17m快艇(总功率220kW)共7个船型的技术设计、方案审核、报送船检机构审查批准、船舶建造现场设计服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服务。
2.3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为100天(日历天,下同)。签订合同并在发包人提供委托项目完整的相关资料后60天内交付初步设计方案,在通过发包人内部审查后30天内提交用于船舶建造招标使用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技术规范等资料,船检机构审图意见下达后10天内完成图纸修改。
2.4标段划分
本次船舶设计服务为1个合同段,即XJEQ-XJ17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丙级一般船舶设计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5年(2012年6月至今)内具有1个及以上船舶设计服务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3190元(大写:肆拾捌万叁仟壹佰玖拾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