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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工艺仿真一体化软件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日 期:2017年8月25日招标编号:0747-1760SITCQ0591. (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上海飞机制造有

 日 期:2017年8月25日

招标编号:0747-1760SITCQ059
1. (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工艺仿真一体化软件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工艺仿真一体化软件(1套)
潜在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自筹
3. 货物用途及基本要求:
要求该软件的LICENSE类型为单机版或网络浮动版。软件可以进行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强度校核和优化。同时要求本软件具备一定的工艺分析能力,在工艺阶段可以采用此软件对复合材料铺层、固化参数、工装结构等进行分析。
4.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 如潜在投标人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有以下行为,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一条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 在投标过程中非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二) 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上飞公司招标进度带来影响的;
(三) 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四)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五) 非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六) 标的产品交付后,多次验收测试不合格的;
(七) 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任何礼品,价值未超过200元,情节较轻的行为;
(八) 拒不按我方有关要求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
(九)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行为。
第二条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5年内不得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 在投标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二) 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上飞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三) 中标后,非法转包、违约分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四) 合同履约过程中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或相关凭证的;
(五) 合同履约过程中擅自变更、终止履约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业务的;
(六) 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七) 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八) 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九) 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价值200元以上不足1000元,情节较重的行为;
(十) 存在损害上飞公司利益行为的;
(十一)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重的行为。
第三条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被永久限制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 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如对上飞公司从事招标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上飞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二) 被司法部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三)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如为货物开发商,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如为代理商,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3)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开发的,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开发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4) 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7年)应有本次招标货物相同或类似型号/规格的销售业绩,提供用户清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3套及以上类似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能认定合同金额、签署日期、销售产品内容、合同签订方,否则将作为无效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6)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证明材料;
(8)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发售时间:2017年8月25日起至2017年9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至11:30时,13:00至16: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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