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太古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17]362号
二、项目名称:太古高速古交收费站维修维护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个包:
序号 政府采购项目
1 太古高速古交收费站维修维护项目
2、项目概况:太古高速公路古交收费站于2012年7月12日开站,已投入运营5年。收费站站区办公楼及广场设施急需维修。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有完整详细的维修维护记录,维修维护后出现情况,要求相关维修技术人员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做好相关记录。
3、工期:本年度内完成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项目实施地点:太古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6、项目总额:115000元整人民币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五、投标单位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目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书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1)(2)(3)项可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5)资质证书;(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7)如投标人代表为法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