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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兴泉项目自购物资型材、粉煤灰、柴油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兴泉铁路XQNQ-1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

 本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兴泉铁路XQNQ-1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现已进驻现场并开始施工,建设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型材、粉煤灰、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3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清流(不含)至西家山(不含)(DK171+275.82-DK198+160.55)站前工程XQNQ-1标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境内,起于兴泉铁路清流车站出站端的龙津镇供坊村附近,止于西家山车站进站端的温郊乡秘水溪附近,由西向东分别途经清流县龙津镇、崇溪镇和温郊乡。线路全长26.885km,隧道6座19.351km,桥梁15座4.624km,区间路基14段1.889km,站场1.021km,涵洞10座197.98横延米。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2.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2.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3.2.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3.2.7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2.8因质量原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原铁道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3.2.9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 8月24日至2017年8月31 日,每日上午8时 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 00 分至17 时 30 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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