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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匝道与平台工程A匝道(三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 兰州市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匝道与平台工程A匝道(三次)已由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兰发改〔2015〕689号文批

 本 兰州市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匝道与平台工程A匝道(三次)已由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兰发改〔2015〕6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3:7 ,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概况:A匝道为兰州市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是与运用库上商业地块连接的三个右进右出匝道的其中之一。A匝道分为桥梁工程和与匝道相接的道路工程,其中道路工程起点AK0+036.000,终点AK0+117.570,道路长度约为81.57m,道路宽度为5m,包括路基、路面、挡土墙工程等,道路等级为等外道路;桥梁工程起点为AK0+117.570,终点为AK0+280.043以及BK0+086.700(不含Pb05及Pc01);桥梁宽度分别是:Pa01~Pa04宽度为5m,Pa04~Pa07宽度为8m,Pa07~Pc01为两联异形板梁。桥梁设计荷载:城-A级,桥梁抗震设防类别丁类。设计车速为20km/h。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近三年(指2013年度至2015年度或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信誉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3个月(指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且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
3.4申请人近五年(近五年指2012年8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指市政桥梁施工工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5.4报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于2017年08月30日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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