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同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客车采购,招标人为:大同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1.采购内容:2台12米级车长、54座位数的大客车。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3.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40天内交货。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生产厂家应具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的能力,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授权书,且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4. 投标产品必须经过国家强制认证,取得整车合格检测报告,工信部发布的车辆公告;
5.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局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并附网址;
6. 具备履行合同的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至少提供2014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和一)、银行开户许可证、销售许可(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认证证书及“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
六.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 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2017年 8 月 25 日
(北京时间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