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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8线扎鲁特旗至阜新公路鲁北至开鲁段公路环境监理及监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省道208线扎鲁特旗至阜新公路鲁北至开鲁段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5}1548号《内蒙古自

 省道208线扎鲁特旗至阜新公路鲁北至开鲁段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5}1548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08线鲁北至开鲁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省道208线扎鲁特旗至阜新公路鲁北至开鲁段(开鲁境内)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0923万元,政府投资62624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监理及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合同估算价(万元)
省道208线环境监理监测 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告(2015年第2号)发布的关于具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能力机构名录中且监理范围为“生态类” 70
(1)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环境监理及监测,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及监测报告;(2)组织本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并提供相关环境监理及监测数据、报告;(3)编制本项目的环保监理及监测实施方案;(4)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告(2015年第2号)发布的关于具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能力机构名录中且监理范围为“生态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以投标单位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一)2017年08月24日08:30:00至2017年08月30日 17:0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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