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宣城市青弋江大道七标段道路工程监理(项目编号:XCS-GC-GK-2017-227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青弋江大道七标段道路工程监理(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1、项目概况:宣城市青弋江大道七标段西起向阳大道,东至陵阳路,道路全长3094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为城市主干道。工程中包括主桥跨径组合为8×40米,全长320米,采用多塔无背索斜腹板整体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一座,桥梁全长2539米。本工程建安造价为4.07亿元。本次招标除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外,其余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
2、招标范围:工程监理,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设施工全过程监理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开工准备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图纸会审、招投标、施工、质量保修期和审计过程服务期各阶段监理。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项目负责人(总监)资格要求: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常驻工地,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已在宣城市境内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应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意见书,而且不得超过壹项(如有),意见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应附在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表后。已在宣城市境外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理部成员也应具有相应专业监理资质。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但应提供其退休证明和返聘劳动合同,其注册执业证书反映的工作单位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项目负责人(总监)类似业绩要求:有一项最大跨径40米及以上采用多塔无背索斜腹板整体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的桥梁监理业绩。总监业绩证明材料以能证明该业绩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方、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前述业绩证明材料为原件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内容中的监理合同价款、总监姓名、项目特征等评审指标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