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购买叉车采购项目,已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服务商。
2、本次概况如下:
2.1该项目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购买电动托盘堆垛叉车(1台)采购项目,项目投资24万元。
2.2资金来源:自筹。
2.3 本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购买电动托盘堆垛叉车采购项目
3、资格申请人应具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设备供货商所投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合格产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5)具备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到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410室(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三套: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提供新版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3.生产商对本项目授权书(经销商提供);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